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奖学金评选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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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 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预通知

 

各同学: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5-2026 学年国家奖学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特别优秀的学生;

2.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3.参军入伍退役复学、休学后复学等超过正常学制的学生,需提交学校盖章的情况说明;

4.评审期间休学、参军、出国保留学籍、转学(插班生)的学生,不符合申请资格;

5.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二、名额、金额

本次专项奖学金评选主要参考学生2025-2026 学年期间的获奖情况,在参评学生达到各奖项申请条件(参见下图中各专项奖学金申请的基本要求)时,以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来评选各类奖项;若综合素质评分相同情况下,以绩点高低作为参考。

 

奖项

申报对象

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

23级、24级、25

5名,各年级1名,剩余2个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10000 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优;

⑤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当学年获两次一等人民奖学金优先;

⑥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⑦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或受过公安部门刑罚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申报办法:(此次评审只提供线上材料)

1.填写附件 1《申请审批表》(只填写相对应的审批表,只需填写至申请理由一栏,电子签名附上);

2.填写附件 2《2025-2026 学年专项奖学金预申报表汇总表》;

3.填写附件《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导入模板;

4.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扫描件,自己根据《参考—工程学院综合素质评分表》计算每个加分,并以分数命名,计算出的综合成绩总分要与汇总表内一致。

 

将以上所有文件放至一个压缩包内,并将其命名为:国奖/上奖/国家励志+学号+姓名(注意,申请什么奖,前缀就写什么奖,只写一个,不要全写)。

9 月 15 日(周二)下午 16 点前,发送至工程学院事务中心邮箱: gcxyswzx@163.com

 

五、注意事项:

所有奖学金均为申请制,请符合评审条件同学自行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本次评选加分项仅限 2025 年 9 月 1 日-2026 年 9 月 10 日期间(2025-2026 学年)。

2.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各类奖项、所持资格证书均需提供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如果遗失,必须有证书发放部门开具的获奖证明方才有效),否则不能视为有效加分项。

3.所有奖项的具体细节条件都参照学生管理服务手册。

4.在同一学年内,同一普通高校学生只能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请大家精准投递,避免重复。

5.申请几项奖学金就发几个邮件,每个邮件里只有一个申请项。

6.由于整理工作繁杂,所有同学的材料都以第一次投递至邮箱的内容为准,不接受二次修改和重新投递。

7.上学期人民奖暂未评选公示,大家可根据本人专业排名情况进行预申请。

8.有相关问题可通过邮箱询问,事务中心会不定时解答。

9.一定注意时间截点,逾期不受理。

10.如若想申请多项奖学金,请将文件夹命名中说明志愿顺序提交,例:“国奖-学号-姓名(一志愿)”。最终评选结果以志愿顺序为准。

 

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选出的获奖候选人将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只处理由于综合评分算错、缓考未出成绩的问题,未申报同学一律不处理。

 

 

 

 

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 年 9 月 9 日


 

2025-2026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预通知

 

各同学: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5-2026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品学兼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 2025 年 10 月的数据库为准)。

 

二、名额、金额

本次专项奖学金评选主要参考学生2025-2026 学年期间的获奖情况,在参评学生达到各奖项申请条件(参见下图中各专项奖学金申请的基本要求)时,以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来评选各类奖项;若综合素质评分相同情况下,以绩点高低作为参考。

 

奖项

申报对象

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

23级、24级、25

级中2025-2026

年在库本科困难

185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6000 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合格级以上,等级为优秀者优先;

⑤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⑥当学年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补考者不得参评),获人民奖学金者优先;

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⑧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注: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 个月内或受到公安部门刑罚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申报办法:(此次评审只提供线上材料)

1.填写附件 1《申请审批表》(只填写相对应的审批表,只需填写至申请理由一栏,电子签名附上);

2.填写附件 2《2025-2026 学年专项奖学金预申报表汇总表》;

3.填写附件《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导入模板》;  

4.提交励志奖学金学生照片,一寸证件照,图片命名是身份证号!(如有字母请大写!)务必检查好,不符合要求的会影响评选,图片格式 jpg 、png、jpeg,大小 20K 以下,像素要求 宽*高=300*400;

5.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扫描件,自己根据《参考—工程学院综合素质评分表》计算每个加分,并以分数命名,计算出的综合成绩总分要与汇总表内一致。

 

将以上所有文件放至一个压缩包内,并将其命名为:国奖/上奖/国家励志+学号+姓名(注意,申请什么奖,前缀就写什么奖,只写一个,不要全写)。

9 月 13 日(周日)下午 16 点前,发送至工程学院事务中心邮箱: gcxyswzx@163.com

 

五、注意事项:

所有奖学金均为申请制,请符合评审条件同学自行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本次评选加分项仅限 2025 年 9 月 1 日-2026 年 9 月 10 日期间(2025-2026 学年)。

2.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各类奖项、所持资格证书均需提供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如果遗失,必须有证书发放部门开具的获奖证明方才有效),否则不能视为有效加分项。

3.所有奖项的具体细节条件都参照学生管理服务手册。

4.在同一学年内,同一普通高校学生只能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请大家精准投递,避免重复。

5.申请几项奖学金就发几个邮件,每个邮件里只有一个申请项。

6.由于整理工作繁杂,所有同学的材料都以第一次投递至邮箱的内容为准,不接受二次修改和重新投递。

7.上学期人民奖暂未评选公示,大家可根据本人专业排名情况进行预申请。

8.有相关问题可通过邮箱询问,事务中心会不定时解答。

9.一定注意时间截点,逾期不受理。

10.如若想申请多项奖学金,请将文件夹命名中说明志愿顺序提交,例:“国家励志-学号-姓名(一志愿)”。最终评选结果以志愿顺序为准。

 

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选出的获奖候选人将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只处理由于综合评分算错、缓考未出成绩的问题,未申报同学一律不处理。

 

 

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 年 9 月 9 日

2025-2026 学年上海市奖学金评选的预通知

 

各同学: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5-2026 学年上海市奖学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特别优秀的学生;

2.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3.参军入伍退役复学、休学后复学等超过正常学制的学生,需提交学校盖章的情况说明;

4.评审期间休学、参军、出国保留学籍、转学(插班生)的学生,不符合申请资格;

5.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二、名额、金额

本次专项奖学金评选主要参考学生2025-2026 学年期间的获奖情况,在参评学生达到各奖项申请条件(参见下图中各专项奖学金申请的基本要求)时,以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来评选各类奖项;若综合素质评分相同情况下,以绩点高低作为参考。

 

奖项

申报对象

名额分配

上海市奖学金

23级、24级、25

6名,各年级2

上海市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8000 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优;

⑤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当学年获两次一等人民奖学金优先;

⑥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⑦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或受过公安部门刑罚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申报办法:(此次评审只提供线上材料)

1.填写附件 1《申请审批表》(只填写相对应的审批表,只需填写至申请理由一栏,电子签名附上);

2.填写附件 2《2025-2026 学年专项奖学金预申报表汇总表》;

3.填写附件《上海市奖学金学生申请导入模板》

4.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扫描件,自己根据《参考—工程学院综合素质评分表》计算每个加分,并以分数命名,计算出的综合成绩总分要与汇总表内一致。

 

将以上所有文件放至一个压缩包内,并将其命名为:国奖/上奖/国家励志+学号+姓名(注意,申请什么奖,前缀就写什么奖,只写一个,不要全写)

9 月 15 日(周二)下午 16 点前,发送至工程学院事务中心邮箱: gcxyswzx@163.com

 

五、注意事项:

所有奖学金均为申请制,请符合评审条件同学自行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本次评选加分项仅限 2025 年 9 月 1 日-2026 年 9 月 10 日期间(2025-2026 学年)。

2.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各类奖项、所持资格证书均需提供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如果遗失,必须有证书发放部门开具的获奖证明方才有效),否则不能视为有效加分项。

3.所有奖项的具体细节条件都参照学生管理服务手册。

4.在同一学年内,同一普通高校学生只能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请大家精准投递,避免重复。

5.申请几项奖学金就发几个邮件,每个邮件里只有一个申请项。

6.由于整理工作繁杂,所有同学的材料都以第一次投递至邮箱的内容为准,不接受二次修改和重新投递。

7.上学期人民奖暂未评选公示,大家可根据本人专业排名情况进行预申请。

8.有相关问题可通过邮箱询问,事务中心会不定时解答。

9.一定注意时间截点,逾期不受理。

10.如若想申请多项奖学金,请将文件夹命名中说明志愿顺序提交,例:“上奖-学号-姓名(一志愿)”。最终评选结果以志愿顺序为准。

 

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选出的获奖候选人将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只处理由于综合评分算错、缓考未出成绩的问题,未申报同学一律不处理。

 

 

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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