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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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预通知
各同学: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特别优秀的学生;
2.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3.参军入伍退役复学、休学后复学等超过正常学制的学生,需提交学校盖章的情况说明。
4.评审期间休学、参军、出国保留学籍、转学(插班生)的学生,不符合申请资格。
5.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二、名额、金额
本次专项奖学金评选主要参考学生2024-2025学年期间的获奖情况,在参评学生达到各奖项申请条件(参见下图中各专项奖学金申请的基本要求)时,以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来评选各类奖项;若综合素质评分相同情况下,以绩点高低作为参考。
奖项 | 申报对象 | 名额分配 |
国家奖学金 | 22级、23级、24级 | 共4名,各年级1名,剩余1个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优;
⑤当学年获两次一等人民奖学金;
⑥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⑦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或受过公安部门刑罚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申报办法:(此次评审只提供线上材料)
填写附件1《申请审批表》(只填写相对应的审批表,只需填写至申请理由一栏,电子签名附上);
填写附件2《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预申报表汇总表》;
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扫描件,自己根据《参考—工程学院综合素质评分表》计算每个加分,并以分数命名,计算出的综合成绩总分要与汇总表内一致。
将以上所有文件放至一个压缩包内,并将其命名为:国奖/上奖/国家励志+学号+姓名(注意,申请什么奖,前缀就写什么奖,只写一个,不要全写)。
9月17日(周三)下午16点前,发送至负责人邮箱:zcw19528393546@qq.com。联系电话:19528393546
五、注意事项:
所有奖学金均为申请制,请符合评审条件同学自行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本次评选加分项仅限2024年9月1日-2025年9月10日期间(2024-2025学年)。
2.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各类奖项、所持资格证书均需提供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如果遗失,必须有证书发放部门开具的获奖证明方才有效),否则不能视为有效加分项。
3.所有奖项的具体细节条件都参照学生管理服务手册。
4.在同一学年内,同一普通高校学生只能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请大家精准投递,避免重复。
5.申请几项奖学金就发几个邮件,每个邮件里只有一个申请项。
6.由于整理工作繁杂,所有同学的材料都以第一次投递至邮箱的内容为准,不接受二次修改和重新投递。
7.上学期人民奖暂未评选公示,大家可根据本人专业排名情况进行预申请。
8.有相关问题可通过邮箱询问,事务中心会不定时解答。
9.一定注意时间截点,逾期不受理。
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选出的获奖候选人将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只处理由于综合评分算错、缓考未出成绩的问题,未申报同学一律不处理。
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
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预通知
各同学: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品学兼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2024年10月的数据库为准)。
二、名额、金额
本次专项奖学金评选主要参考学生2024-2025学年期间的获奖情况,在参评学生达到各奖项申请条件(参见下图中各专项奖学金申请的基本要求)时,以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来评选各类奖项;若综合素质评分相同情况下,以绩点高低作为参考。
奖项 | 申报对象 | 名额分配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22级、23级、24级中2024-2025学年在库本科困难生 | 130 |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6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合格级以上,等级为优秀者优先;
⑤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⑥当学年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补考者不得参评),获人民奖学金者优先;
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⑧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注: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或受到公安部门刑罚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申报办法:(此次评审只提供线上材料)
填写附件1《申请审批表》(只填写相对应的审批表,只需填写至申请理由一栏,电子签名附上);
填写附件2《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预申报表汇总表》;
提交励志奖学金学生照片,一寸证件照,图片命名是身份证号!(如有字母请大写!)请务必检查好,不符合要求会影响评选,图片格式jpg 、png、jpeg,大小2MB以下,像素要求 宽*高=300*400
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扫描件,自己根据《参考—工程学院综合素质评分表》计算每个加分,并以分数命名,计算出的综合成绩总分要与汇总表内一致。
将以上所有文件放至一个压缩包内,并将其命名为:国奖/上奖/国家励志+学号+姓名(注意,申请什么奖,前缀就写什么奖,只写一个,不要全写)。
9月17日(周三)下午16点前,发送至负责人邮箱:zcw19528393546@qq.com。联系电话:19528393546
五、注意事项:
所有奖学金均为申请制,请符合评审条件同学自行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本次评选加分项仅限2024年9月1日-2025年9月10日期间(2024-2025学年)。
2.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各类奖项、所持资格证书均需提供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如果遗失,必须有证书发放部门开具的获奖证明方才有效),否则不能视为有效加分项。
3.所有奖项的具体细节条件都参照学生管理服务手册。
4.在同一学年内,同一普通高校学生只能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请大家精准投递,避免重复。
5.申请几项奖学金就发几个邮件,每个邮件里只有一个申请项。
6.由于整理工作繁杂,所有同学的材料都以第一次投递至邮箱的内容为准,不接受二次修改和重新投递。
7.上学期人民奖暂未评选公示,大家可根据本人专业排名情况进行预申请。
8.有相关问题可通过邮箱询问,事务中心会不定时解答。
9.一定注意时间截点,逾期不受理。
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选出的获奖候选人将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只处理由于综合评分算错、缓考未出成绩的问题,未申报同学一律不处理。
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
2024-2025学年上海市奖学金评选的预通知
各学院: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5学年上海市奖学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特别优秀的学生;
2.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3.参军入伍退役复学、休学后复学等超过正常学制的学生,需提交学校盖章的情况说明。
4.评审期间休学、参军、出国保留学籍、转学(插班生)的学生,不符合申请资格。
5.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二、名额、金额
本次专项奖学金评选主要参考学生2024-2025学年期间的获奖情况,在参评学生达到各奖项申请条件(参见下图中各专项奖学金申请的基本要求)时,以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来评选各类奖项;若综合素质评分相同情况下,以绩点高低作为参考。
奖项 | 申报对象 | 名额分配 |
上海市奖学金 | 22级、23级、24级 | 共8名,各年级2名,剩余2个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
注: 上海市教委今年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待定(可能今年全上海市名额会增加,先按照8名进行申请,后续依据实际情况调整)。
上海市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8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操行评定为优;
⑤当学年获两次一等人民奖学金;
⑥在同等条件下,艰苦专业、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⑦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或受过公安部门刑罚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申报办法:(此次评审只提供线上材料)
填写附件1《申请审批表》(只填写相对应的审批表,只需填写至申请理由一栏,电子签名附上);
填写附件2《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预申报表汇总表》;
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扫描件,自己根据《参考—工程学院综合素质评分表》计算每个加分,并以分数命名,计算出的综合成绩总分要与汇总表内一致。
将以上所有文件放至一个压缩包内,并将其命名为:国奖/上奖/国家励志+学号+姓名(注意,申请什么奖,前缀就写什么奖,只写一个,不要全写)。
9月17日(周三)下午16点前,发送至负责人邮箱:zcw19528393546@qq.com。联系电话:19528393546
五、注意事项:
所有奖学金均为申请制,请符合评审条件同学自行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本次评选加分项仅限2024年9月1日-2025年9月10日期间(2024-2025学年)。
2.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各类奖项、所持资格证书均需提供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如果遗失,必须有证书发放部门开具的获奖证明方才有效),否则不能视为有效加分项。
3.所有奖项的具体细节条件都参照学生管理服务手册。
4.在同一学年内,同一普通高校学生只能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请大家精准投递,避免重复。
5.申请几项奖学金就发几个邮件,每个邮件里只有一个申请项。
6.由于整理工作繁杂,所有同学的材料都以第一次投递至邮箱的内容为准,不接受二次修改和重新投递。
7.上学期人民奖暂未评选公示,大家可根据本人专业排名情况进行预申请。
8.有相关问题可通过邮箱询问,事务中心会不定时解答。
9.一定注意时间截点,逾期不受理。
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选出的获奖候选人将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只处理由于综合评分算错、缓考未出成绩的问题,未申报同学一律不处理。
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