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者:李庆军发布时间:2023-05-25浏览次数:270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促进教学与科研的改革,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实验教学、科研质量,规范地做好我院各类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实验室指工程学院用于研究生学习研讨的学研室、用于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的教学科研型实验室、用于大学生科创的创新实验室。(具体见附件1

二、开放实验室使用原则:开放实验室为流动座位,采用申请审核准入制。

三、申请审批流程:

1.学研室

1)申请方法:

 

2)开放时间:830-2200,其余时间按需开放。

3)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学研室,需填写纸质申请表(附件2),提交实验室主任,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2.教学科研型实验室

1)申请方法:

 

2)开放时间:830-2200,其余时间按需开放。

 

3、创新实验室

1)申请方法:

 

2)开放时间:830-2200,其余时间按需开放。

四、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1、学研室由学院研究生会、三助同学协助实验室管理老师、导师管理学研室日常基础工作。

2、教学科研型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老师共同负责(具体见附件1),其中工作日的8:30-16:30期间教学科研型实验室第一安全负责人是实验室管理老师,其余时间实验室第一安全负责人是实验室负责人。

3、创新实验室由实验室管理老师负责(具体见附件1),其中工作日的8:30-16:30期间创新实验室第一安全负责人是实验室管理老师,其余时间第一安全负责人是指导教师。

五、开放实验室的行为规范:

1、进实验室前的行为规范

1)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学习《上海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填写“安全承诺书”。

2)学生必须经过申请审批后方可使用开放实验室。 

2、进实验室后的行为规范

1)学生进入教学科研实验室,应爱护实验室设施,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与本实验、科研无关的仪器设备,实验室禁止占座,如有发现取消使用。

2)学生进入教学科研实验室,学生个人物品应由自己负责保管。

3)如有出现属于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家具损坏或丢失者,应予赔偿。

a)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b) 不遵守规章制度,擅自动用或拆卸仪器设备而致损坏。

c) 未经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和家具携出校外造成损坏或丢失。

4)教学科研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实行登记制,须严格按照规则填写,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老师负责监督管理。

5)实验室内不得从事与实验、科研项目无关的其他娱乐(乐器、生活用品、体育锻炼等)活动。

6)必须保障使用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及整洁。值日人员负责实验室卫生清扫及安全检查,按要求填写值日表。

7)离开实验室时须将仪器设备、桌椅摆放整齐,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须检查用电(水)安全、门窗安全。

3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1如有违反《上海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和“安全承诺书”条款的任何一项的行为,则记录该名同学负面清单一次,若一个月之内累计三次,将停止该生使用该实验室一个月。

4其他注意事项

1严禁带入上海海洋大学危化品名单中的物品。

2)未经批准,严禁邀请其他与本实验室无关的同学进入开放实验室

3)严禁将学习资料、用具之外的个人物品,例如:食品、瑜伽垫、躺椅等带入实验室。

4在日常学习、实验过程中,如发现各类安全问题,须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

六、使用特殊仪器设备要求

1常用手动工具、便携式电动工具均免费使用。

2220/380V强电类电动工具在老师陪同下使用。

3大型设备/贵重仪器,应老师陪同下使用。并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大型设备使用记录本”

4所有固定资产,工具,量具、不得私自带出实验室。

5不得制作国家法律机关规定的管制刀具。

6所有带出实验室的科研、科创的实物作品,均由项目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七、附则

1、本规定从202342日起实施。

2、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上海海洋大学工程学院实验室。

工程学院

202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