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第九届上海海洋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主翔宇发布时间:2023-05-25浏览次数:1420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和校赛组委会发布的《关于启动第九届上海海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定于20235月至6月举办第九届上海海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赛制及主办单位

大赛由教务处主办

一、参赛要求

具体见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高教主赛道方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需注意:

1.高教主赛道项目类型发了较大变化,以“四新”进行分类,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项目报名需根据这四类进行对照。

2.高教主赛道取消了师生共创组。单设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在此基础上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再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3.红旅赛道取消了师生共创组。主题为“强国有我新征程 乘风破浪向未来”,活动目标为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拓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时代内涵,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上山下乡出海”,乘风破浪向未来。

4.严格审查参赛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审查项目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证明材料。

三、比赛方式

大赛组委会对进入初赛项目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通讯评审,遴选出优秀项目参与校级复赛。大赛组委会再组织校级复赛,通过项目路演进行评审。组委会根据初赛和复赛评审结果综合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

四、参赛报名及材料提交

参赛团队需于529日(周一)至63日(周五)完成大赛官网http://cy.ncss.org.cn上的注册及材料提交(官网报名系统529日开放)并同步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创业计划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初创组、成长组项目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电子版统一放到一个文件夹并压缩,报送至工程团委科创管理部邮箱haiyangkeguanbu@126.com,报名邮件名称、材料压缩包名称格式:互联网+”+赛道+项目名称+负责人+手机号。所有参赛项目必须同时完成大赛官网系统报名和学院报名,如未完成官网和学院报名的,不得参加校级初赛。报名时请务必填写完整所属学院、学号、姓名、手机等联系方式,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准修改,报名信息须同官网系统一致

五、评审与奖励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承担大赛的评审工作,通过对参赛作品的评分,最后确定获奖名单。大赛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若干个,颁发证书。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上海市赛,经上海市选拔评审可参加全国总决赛。

六、大赛联系方式

工程团委科创管理部负责人:

熊昊:19905659195、潘怡:17721351802

负责老师:主翔宇老师(021-61900808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信息及历年参赛项目信息请参考: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含高教主赛道方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附件2.第九届上海海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报名表

附件3.第九届上海海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XX学院姓名学号)

附件4.第九届上海海洋大学“互联网+”校内赛项目计划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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