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王凤凤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10877

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在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对象

1. 达到2023年上海洋大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

2. 报考017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渔机所)085500机械专业并达到水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

3. 达到我院各学科调剂要求并接受我院调剂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3月28日,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所有专业和渔机所085500机械专业的上线考生进行复试。

调剂复试:对调剂我院的专业考生进行复试,请有意向调剂我院的考生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进行调剂申请,收到复试通知后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具体时间和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由官网另行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查

请我院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于3月27日14:00-16:00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务必按如下顺序整理以便核验)至报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工程学院311会议/接待室)进行资格审查。核验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调剂考生材料提交时间由我院官网另行通知

1. 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1份。

2. 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3. 往届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原件。

4. 已获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者须提供证书。

5. 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1份。

6. 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下同)1份。

7.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下载模板)。请在报到处提交签字版材料时,务必同时通过我院链接https://www.wjx.top/vm/mBWFz0s.aspx# 填写,以便于统计,纸质版和电子版填写内容务必保持一致。

8.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9.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上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 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方式

1.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3月28日上午8:30-10:30集中组织笔试,中午12:00开始按专业随机分组进行面试;

1)笔试:复试科目内容(复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简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面试:对考生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进行考查,并根据现场表现打分。

2.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复试内容

1.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2.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5.心理普查测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 ,在3月26日16:00前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果用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无法登录系统的话,就用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进行注册)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516205881);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

六、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 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3. 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页通知公告版块公示。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考试科目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体检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八、其他

我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如对我院复试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电话:021-61900802,E-mail:pyan@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