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发布者:刘卓灵发布时间:2022-02-26浏览次数:1037


专业分流对象和分流计划

1、专业分流对象

专业分流对象为工程学院按照“机械类”“电气类”大类招生入校的2021级本科生,不包含工业工程、物流工程已按专业录取学生。

2、专业分流人数

“机械类”招生大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物流工程”三个专业“电气类”招生大类包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机器人工程各专业拟招收人数如表1所示。

1 各专业拟招收人数

 

拟招收人数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90

工业工程

29

物流工程

3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58

测控技术与仪器

29

机器人工程

48

二、专业分流考核与录取办法

1按照“自主申请”的原则,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偏好和职业规划,根据大类培养阶段对专业的了解,填报专业志愿,并对填报专业明确排序,提交志愿表。志愿必须分别按所在专业大类填满机械类与电气类的3个专业,未按要求填写专业的学生,服从学院的安排与调剂。志愿申请一经提交后,不能修改。

2按照“志愿优先、参考学业”的原则实行专业分流,根据学生填写第一、二、三志愿专业,按照以下课程平均分进行排序:

 机械类: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体育与健康(1)+工程图学(一)

 电气类: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体育与健康(1)+高等数学A(1)

 按上述课程平均分排序超出专业录取人数的同学,根据平均分排序按第二志愿录取,如第二志愿专业人数已录取满,则根据平均分排序按第三志愿录取。

当出现同等志愿,平均分排序并列情况时,按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优先录取。

3确定专业后学生仍可参加转专业

三、专业分流工作日程安排

1、咨询时间、地点:

2022年2月28日-3月4日,工程313;

咨询教师及电话:刘老师 61900806

2、宣讲答疑时间、方式和内容:

   1)宣讲答疑时间:

机械类:2月27日周日晚6:30-8:00;

电气类:2月27日周日晚6:30-8:00

2)宣讲地点:2教101(机械类)、103(电气类);

3)宣讲内容:学院专业分流政策、各专业介绍和答疑;

3、志愿填报表和填报时间:

志愿填报表:机械类见附件1、电气类见附件2;

时间:2022年2月28-3月3日(12:00前);

4、志愿表收发地点:学工办、简道云

5、专业分流名单公示日期:3月7日

6、公示异议受理时间:2022年3月7-11日

四、申诉渠道

学生对专业分流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向学院反映。

地点:工程学院303室,晏老师;电话:61900802;邮箱:pyan@shou.edu.cn

五、其他说明

1)因学籍异动、转专业从其他年级转入的学生,异动前已经确定专业的仍在原专业学习;按确定专业招生录取学生不参与分流。

2)对公示的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以实名制在公示期内向分流工作小组反映情况。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

3)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工程学院

2022226

 

附件1:工程学院2021级机械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附件2:工程学院2021级电气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附件3:工程学院2021级按类别招生确定专业实施方案



附件1:工程学院2021级机械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docx

附件2:工程学院2021级电气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docx

附件3:工程学院2021级按类别招生确定专业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