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工程学院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李庆军发布时间:2020-10-12浏览次数:1074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二)自愿、自主、自选原则。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原则。

(三)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原则。

二、招收专业的分配

工程学院欢迎各位推免生报名,录取后,推免生在科研等方面将获得优先支持。2021年工程学院可接收7名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其中: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00):2

机械(085500):3

电子信息(085400):2

上述专业欢迎工科类专业学生报名。

三、接收学生条件

(一)所有接收学生必须是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备案的获得各高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

(二)工程学院接受本校与外校推免生 

四、接收工作时间安排

(一)10月12日~10月25日,推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网上报名,学院向网上报名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告知学生复试具体时间、地点。

(二)学生报到:报到地点为上海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工程学院302室。

报到需交验以下证件:

1)身份证、学生证;(校验原件及上交复印件);

2)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带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4)考生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复试安排与注意事项》下载),需加盖公章;

5)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表(可至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下载专区下载)。

(三)复试内容将通过面试形式对报名推免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外语进行考察(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

(四)根据接收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名单报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接收。

注:所有申请者均需按照学校和学院通知中规定的日期办理相关手续。

五、咨询方式

对接收推免生工作过程有问题,可向学院咨询。

地点:工程学院317秦老师

电话:61900837               

邮箱:hqin@shou.edu.cn

六、申诉渠道

学生对接收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以向学院投诉。

地点:工程学院303室 张老师

电话:61900802              

邮箱:ylzhang@shou.edu.cn

七、其他事项

对在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入学报到时尚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此前学校印发的有关招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国家有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