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吴叔蕾发布时间:2020-06-18浏览次数:297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原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地开展,特制定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 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原则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2. 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养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做好遗留问题的处理。

2.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考生的复试工作,确定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人数为单数)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另配备记录员、操作员、辅导员各1名。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为1名。

我院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为:

公开招考考生:英语成绩≥45分,业务课1成绩≥40分,业务课2成绩≥40分,总分≥160分。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对象

达到我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

我院博士生复试工作拟定于2020619日下午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详见我院网站。

(三)复试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平台,采取双机位进行视频面试,具体要求见我院网站。

(四)复试考核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专家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应由专门人员对复试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健康素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心理情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心理普查测试

在复试之前,复试考生须登录网站(http://www.bcxl.cn:8001)自行注册并进行在线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致电58559439815,联系人:杨老师。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

公开招考录取总成绩计算方式: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5+复试总成绩×0.5

其中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1.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加试课程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体检,考生自行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入学时须提交本人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在新生入学体检复查时有问题或考生故意隐瞒疾病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六、其他

1.录取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需签订“上海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

2.复试录取工作申诉途径:

工程学院:021-61900802;邮箱:ylzhang@shou.edu.cn

研究生院:021-61900053;邮箱:yjsb@shou.edu.cn

3.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上海海洋大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