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推免生),为规范我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更好地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服务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二)结合学院、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按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所有校内、校外推免生接收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复试和学校公示,任何人不得免复试或不公示,否则视为无效。
二、接收名额及专业
1.接收名额:9名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制 | 人数 |
070700海洋科学 | 05(全日制)海洋工程与信息 | 3 | 3 |
080200机械工程 |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3 | 3 |
085500机械 |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3 |
2.接收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流工程、车辆工程、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等相关工科类专业。
三、接收学生条件
所有接收学生必须是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备案的获得各高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
四、接收工作时间安排
9月28日-10月18日
1.推免生网上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
2.推免生网上报名。
3.学院向网上报名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4.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具体复试时间、内容届时由学院另行通知。
5.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名单报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接收成绩计算办法
接收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
接收成绩=复试笔试成绩*0.6+复试面试成绩*0.4
六、申诉渠道
学生对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以向学院投诉:
地点:工程学院303室 张老师
电话:021-61900802,15692165815
七、附则
对在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入学报到尚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本细则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规定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