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生图像采集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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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市教委的规定,毕业生图像信息由新华图片社统一采集,该图像是学历、学位信息注册的必要内容。
    学校在临港校区统一组织一次集中采集,学生亦可自行到指定地点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采集
时  间:2011年12月27日(17周星期二)8:45-16:00
地  点:临港校区 体育馆 底楼103、105、110室。
入口:体育馆内过道,出口:体育馆西侧门。
拍摄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注  意:
1.拍照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下同)。
2.宜着深色服装,不要穿蓝色(与背景颜色相似)的服装(下同)。
 
二、指定地点采集
时  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
地  址:上海市 虹口区 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
拍摄费:15元/人;邮寄费:5元/人,总计20元(由学生本人现场支付)
 
三、注意事项
1. 学生必须完成图像采集,否则学历、学位信息不能注册。
2. 由于图像需经图片社北京总部统一制作,因此学生最迟拍照时间为毕业前3个月(即2011年3月1日),未及时采集图像者不能按期领取学历、学位证书,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 采集图像采集30天后,学生应登录“高校学生信息网”核对本人图像信息,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如果图像错误(非本人照片),请在网上提交反馈。严禁将不满意的图像作为“错误图像”反馈,由此造成图像确认延误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 必须在上海图片社采集,如有因未在上海采集造成学历、学位信息无法注册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往年有个别学生在外地的新华图片社采集图像,结果因外地图片社未将信息反馈我校导致学历、学位不能及时注册)。
                                                                      上海海洋大学教务处
2011年11月7日
(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