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工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通知

发布者:主翔宇发布时间:2025-12-05浏览次数:1853

各位同学

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和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沪海洋教(201750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本学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标准

 

序号

实践内容

对应课程名称

对应课程号

学分

成绩记载

1

参加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

创新创业训练A

cx01001

2

项目负责人:

90

团队成员:

85

2

参加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参加骆肇荛科创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创项目并结题

创新创业训练B

cx01002

1

3

参加并完成有关国家级A类赛事

学科竞赛A

cx02001

3

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组成员:90分;

4

参加并完成有关国家级BC类赛事及市级赛事

学科竞赛B

cx02002

2

5

参加并完成有关校级赛事

学科竞赛C

cx02003

1

6

注册公司

创业实践

cx03001

2

法人代表:

90

7

参加由校研究生院组织的“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项目,项目结题且考核合格

科研训练A

cx04001

2

90

8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获准专利(著作权)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汇报交流

科研训练B

cx04002

3

90

9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一学期以上且通过指导教师考核认可,需要指导老师联系负责老师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   

科研训练C

cx04003

1

90

 

二、认定规则

1.我校2014级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达到认定要求,均可进行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2.全学程内每生每门课程成绩只认定一次(同一课程有多种认定结论时按就高计),按百分制记载纳入绩点计算。请不要重复提交同一课程认定材料!

3.学科竞赛可认定范围参照学校当年学科竞赛立项发文清单。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获准专利(著作权),认定第一作者且须署名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收录论文或作品单位须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需要提供出版论文复印件和检索报告。

5.本通知仅限工程学院在籍学生认定。

 

三、认定程序

l  创新创业训练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创新活动证明书)等进行审核认定。骆肇荛科创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创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指导教师意见及项目所属学院提供的相关清单进行审核认定。

l  学科竞赛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竞赛获奖证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l  创业实践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必须是创始人,不得使用转移法人手段认定,必须和工科相关,在大学读书期间内申请)进行审核认定。注册公司认定创业实践学分(2学分),重在鼓励学生进行创业实践,证明材料应能证明学生切实实施了创业实践,请严格审核此类认定,主要依据:
   1.营业执照复印件(学生为法人)且创办的公司已正常运行半年以上;
   2.创业期间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员工和本人缴纳社保单据复印件;
   3.公司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所得税税单复印件。

l  科研训练类A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项目,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结题并考核合格名单审核认定。

l  科研训练类B: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论文发表期刊、收录通知、专利软件证书、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作报告ppt及其他证明汇报材料等)进行审核认定。

l  科研训练C:学院根据指导老师提交的申请表、参与项目材料(须有学生参与内容与贡献)和指导教师意见审核认定(指导老师需要提前联系主老师提供材料,由指导老师填写申请表私发给主老师)。参与项目必须满一个学期,不算评定当学期,项目报告需要学生有一定贡献度,严禁造假!

 

四、提交材料:(电子和纸质材料都要提交)

纸质材料:附件3《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打印在一面上),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供学院认定时审核(不收取,现场审核后立即返还!),复印件(复印件要签本人名字)作为认定材料留存归档。

注意:附件3的文件一定打印在一面上,且指导老师的签字一定为老师亲自签名,严禁代签和电子签名,必须手签,材料造假将按照学生服务管理手册处理!

电子材料:附件3《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无需签名。附件4《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

备注:

附件《2025年度上海海洋大学学科竞赛立项项目》供参考(竞赛获奖的成果证明为奖状,奖状获奖等级如比赛立项国家级,但证书上是上海市、华东等赛区获奖,则应认定为市级获奖)


2025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0264月左右结题,不参与本次学分认定。


五、时间安排

1.将所需材料《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上方要求及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提交时间:

电子版:2025年12月11日周四20:00前将附件3申请表、证明材料、附件4汇总表压缩(压缩包命名:姓名-学分认定)后发送至邮gctwkeguanbu@163.com;邮件主题命名:姓名-学分认定。邮件标注不明的不予受理。

纸质版:2025年12月12日周五15.00-16.30(同时携带指导老师签过字的附件3《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和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纸质提交地点:2小区活动室,成果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后立即归还,不收取。没有证书原件的同学,指导老师在证书(有比赛单位盖章)复印件写好说明:“此证书没有纸质原件”并签字。

注意:电子版和纸质版缺一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工程学院团委科创管理部:

工程团委科创管理部负责人:张奥(18862589711);卫安琪(18755957163

2025年工程学院学分认定.zip